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理财 > 保险视点 > 正文
 

太保投资再被指触线 业内人士认为需国务院特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 09:53 新闻晨报

  记者付涛

  晨报讯 即将发起成立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的消息,可能使太平洋保险集团在继投资复旦太平洋金融学院之后,再次被指触撞保险资金运用的“政策底线”。3月28日,《中国证券报》刊发文章称,太平洋保险将联合交通银行与汇丰银行,作为主要股东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昨天,太保方面对该消息未给予证实,而交行与汇丰也不予置评。据悉,按照目前《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

  有关消息人士向记者透露,由于法律与政策方面的限制,太保作为主要股东发起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很可能会通过其下属一家资产管理公司来进行,据说这样做可以避开法律方面的障碍。不过,这一传闻同样没有得到太保方面的肯定。一家保险公司投资部负责人告诉记者,一般来说,保险公司通过下属资产管理公司来发起成立一家基金管理公司,仍然是目前的政策与法律不允许的。

  据了解,目前太保集团在此前已成立的复旦太保金融学院中拥有82.5%股权。这一在教育产业的投资也被认为是违反了《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业内分析]

  须获国务院特批

  “无论是此前的复旦太保金融学院,还是将要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太保要涉足这些领域除非获得国务院特批。”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前者事实上已得到特批,但后者现在看起来还很难说。”不过,不能排除两个因素的变化为太保投资基金公司带来合法性。一个是正在修订中的新《保险法》有可能对保险资金投资范围做出新的补充,一个是在银行等金融机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获得政策许可之后,保险公司金融混业的壁垒也有松动的趋势。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保险投资新闻




评论】【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第24届香港金像奖
2005中国国际时装周
房贷利率上调
本田雅阁婚礼门事件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房价高难道错在百姓
京城1800个楼盘搜索
《新浪之道》连载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