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养老保险咋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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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 19:18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 记者 季洁) 报记者下社区直播民意的过程中,社区居民跟“串门子”的晚报记者“唠家常”时提出不少问题,很多市民向记者打听失业人员该如何办理养老保险。昨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鞍山市社会保险局的专业人士。 据鞍山市社会保险局的专业人士介绍,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和未参加过工作的人,都可以到鞍山市社会保险局及其分局缴纳养老保险。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具有城镇户口未参加过工作的,可携带身份证和照片参加养老保险,如果今后找到工作,可按规定办理关系转移手续,将养老保险调转到单位所在地继续缴纳。失业人员可以携带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和养老保险转移通知单到社保局办理接续手续,手续合格后,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上一年鞍山市社会平均工资的18%,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照参保人员缴费年限的多少和缴费基数的高低,领取养老金。 有人认为只要达到一定的缴费年限,就可以领取养老金。对于这种说法,社保局专业人士告诉记者,其实,这是对政策规定的一种误解,还是要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才符合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条件。而对于那些不符合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办理一次性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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