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力推公众责任险 50人以上场所均要投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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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 09:52 华夏时报 | |||||||||
本报山东站记者胡近东 刘纪坤报道 发生灾害事故后的善后工作只由政府承担责任和义务的局面要改变了,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通知,要求13个政府部门协助保险部门大力推广公众责任保险,要求容纳50人以上的公共场所业主或举办单位要为参加活动的人群投保公众责任保险。 根据要求,山东省确定在以下公共场所引导和督促开展公众责任保险:容纳50人以上
目前,由于公众责任险的缺位,许多事故得不到保险赔付。统计数字显示,2003年山东全省发生事故1.6万多起,但只有437起得到了保险公司的赔付,赔偿的保险金额仅416万元,而仅火灾损失就达1.06亿元,公众责任保险的缺位给企业和政府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济南出台优惠政策扶持大学生下乡创业本报山东站记者胡近东刘纪坤报道济南市将对志愿“下乡”服务的大学毕业生提供财政补贴、档案管理等系列支持政策,每人每年7200元的生活补贴(按月发放),每人每年1000元交通补贴(按年发放)以及住院医疗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服务期间可计算工龄,专业技术职务和档案工资将正常晋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各县(市)区优先安排使用;报考党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可在考试成绩中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规定在当年公务员招考中予以明确;应聘事业单位的,在编制限额内列专项计划用于接收志愿服务期满毕业生;继续留在农村基层工作的,可参加村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的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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