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应聘热问五险一金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9日 11:08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雷嘉) “试用期单位不给我上保险,对吗?单位给我上五险时只以最低工资标准做基数,怎么办?”昨天,在北京展览馆举办的一场招聘会上,中国劳动争议网的顾问律师义务提供劳动维权咨询,他们的咨询台比所有招聘单位都热闹。记者了解到,咨询者几乎都是即将毕业或毕业不久的大学生,而他们问得最多的问题,就是“五险一金”。 昨天在招聘会现场义务咨询的七八位律师全部来自各律师事务所,上午招聘会最高峰
参加咨询的孙守恒律师告诉记者,关于“五险一金”,咨询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单位完全不给投保,这种情况是少数。二是单位故意少缴保险费,只以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580元/月)作为缴费基数,使员工的医保待遇、住房公积金水平都大大降低。三是单位对新员工试用后才给签合同、上保险,试用期没有任何保障,试用期后又以种种托辞拒绝雇用,使年轻人损失严重。 对于前两种情况,孙守恒律师建议,如果跟单位商谈无效,又想保住工作,不跟单位撕破脸皮,可以匿名向政府部门举报。对于第三种情况,吴运新律师表示,《劳动法》规定,单位在试用期之前就应该与员工签合同,并足额缴纳保险费。为了今后维权有证据,试用期时要留下自己工作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查询与举报 北京市具有强制性的社会保险有5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缴费规定可以在北京劳动保障网(www.bjld.gov.cn)上查询到。4月1日起,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将启动2006年度全市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情况专项审计,目前正在接受群众举报,举报电话是:12333或631679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