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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出车祸一样算工伤 费率拟上调到0.75%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 13:18 现代快报

    《南京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4月1日施行,新的工伤保险费率拟上调到0.75%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能否认定工伤?劳动者同时在几个用人单位干活,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应该找谁?备受关注的《南京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将于4月1日正式施行。昨天,南京市劳动局副局长陈建宁详细解释了这一新政。同时,他还透
露,新的工伤保险费率拟从目前平均缴纳工资总额的0.33%上调到0.75%。

  农民工也享工伤险

  陈建宁表示,新《办法》规定,应享受工伤保险的“职工”不再仅仅是企业的正式职工,而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人员。同时将有雇工的个体户、事业单位首次纳入保险范畴,对国有、外资、私营、乡镇、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一视同仁。

  醉酒车祸不算工伤

  新《办法》还放宽了工伤认定的范围,对于受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害的,不仅取消了原“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而且不受事故责任的限制,即职工只要是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不论其是主、次责任,均可认定为工伤。不过,虽然放宽了对工伤认定的条件,但也明确规定,因醉酒而发生车祸不能算作工伤。

  兼职者可享“双保险”

  另外,由于目前用人制度灵活多样,有一部分从业人员同时在多家单位就业,造成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几个单位推诿扯皮。为更广泛地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新《办法》则特别规定,职工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时,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在哪个单位出了工伤,就由哪个单位依法承担责任,今后,兼职者可享受工伤“双保险”。

  工伤险费率拟调高

  对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陈建宁介绍,南京目前实行差别费率,职工本人不须缴费。根据不同工伤风险程度,将行业划分为三类: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如银行业、餐饮业、软件业;二类为风险一般行业,如建筑安装业、运输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如石油加工、采矿业等。目前南京市三类行业的缴费率分别为:一类行业缴纳工资总额的0.2%,二类行业缴纳工资总额的0.5%,三类行业缴纳工资总额的0.7%。

  从4月1日起,南京三类行业的缴费比例将分别上调至工资总额的0.5%、0.8%和1.2%。这三类行业的平均缴费率低于国家规定的1.0%的平均缴费率。据悉,南京今后的目标是上调到工资总额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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