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发放新中老有别 充分体现多缴多得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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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财政部养老保障处负责人27日说,按照国务院日前发布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改革后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发放,将以参保缴费年限为基础,以计发基数、计发比例和计发月数调整为重点,以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为出发点,以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为目标,采取“新人新制度、老人老办法
这位负责人在就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关问题回答新华社记者提问时说,计发办法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关键环节,涉及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改革后新的计发办法,更好地体现了参保缴费“多缴就能多得”的激励约束机制。按照新办法,参保人员每多缴费一年,基础养老金增发一个百分点,上不封顶。 这位负责人说,随着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渐显现出一些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今后五至十年更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时期。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谢登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