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批央企可建企业年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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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 12:59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赵鹏) 昨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宣布,同意第一批中央企业建立企业年金。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这三家中央企业首批获准建立企业年金。这标志着我国中央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工作,终于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方面透露,2005年12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关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方面同时要求,这三家中央企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遇到重要情况和问题,须及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反映。 据了解,我国推出企业年金办法,是为了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使职工退休后获得更多的保障。对于企业及其职工来说,可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即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