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将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又向前推进了一步。
12月1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次完善制度对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改革和个人账户规模的调整都只是结构上的调整,单位和个人的缴费负担都不会增加;退休人员不会降低待遇水平。
刘永富说,随着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现行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显现出一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覆盖范围不够广泛,大量的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还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还没有做实,没有真正实现部分积累的制度模式,难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需求等,这些新的形势和问题都影响到制度的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亟待进一步完善。
养老保险涉及面广,基金规模大,运行周期长,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深远。一个月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决定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孟昭喜表示,此次完善制度,无论是调整个人账户,还是改革养老金的计发办法,都不会增加企业和个人的负担。这次调整制度,单位的缴费比例没有做任何调整,并没有增长。个人账户的规模虽然缩小了,但是也标志着个人在养老保险当中的责任相应也小了,而国家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刘永富在介绍养老金筹资来源时指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从1998年的1353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4250多亿元,年均增长17.8%,近3年年均增长超过20%。
刘永富指出,目前我国养老金多渠道筹资机制初步形成,这为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提供了资金保障。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已经从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向多种所有制从业人员扩展,参保人数逐年增长。
《国际金融报》(2005年12月16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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