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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政出资扶持养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 10:05 大众网-大众日报

  □记者 武宗义 报道

  本报济南讯 本着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从今年起,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试行养老服务社会化,济南市市中区等22个区(市)和青岛市老年公寓等18个老年福利服务机构列入首批省级试点。这是记者日前从省民政厅获得的信息。

  我省现有老年人口1193万,比全国提前5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为使广大老年人口老有所养,我省决定以城市市辖区和县级市为单位,先行试点,逐步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老年福利服务为依托,以老年福利机构为骨干的老年福利服务体系。

  按规定,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除服务内容、服务队伍要符合有关标准外,养老机构内的养老床位应在100张以上,有康复、保健、护理、文化娱乐等设施,有降温和取暖设备。老年人居室每张床位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公共餐厅人均不少于1.5平方米,居室有求助呼叫装置。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市)的辖区内需建有一处以上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养老床位80张以上的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办事处有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设有老年人服务、健身、康复等服务的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站),街道办辖区有养老服务场所。养老机构床位占辖区老年人比例达到1.7%以上。

  我省要求,各地政府应按照老年人人口比例将扶持养老事业发展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对居家养老、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机构养老进行资助,对特困老年人养老可实行政府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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