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鼓励商业保险补缺 分散医保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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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 15:41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齐鲁晚报济南7月24日讯(记者杨飞越 实习生王文昭 范开云) 省医保办日前下发《关于加强与商业保险合作推进补充医疗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讨论稿),在全省范围内征求意见。《意见》鼓励商业保险参与补充医疗保险的运作,补充医疗保险的空缺,并初步提出大额医疗救助金合作、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再保险等三种合作形式。 大额医疗救助金合作。即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作为投保人,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可与商业保险公司签订《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协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指导,商业保险公司对基本医疗保险中门诊、住院个人自负部分按比例给付或定额补偿,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同时还可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属、子女投保以解决基本医疗保险未覆盖对象的医疗问题。 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再保险。商业保险公司为参保人员设立多个档次的补充医疗保险,如:门急诊补充保险,基本医疗住院补充保险、大额医疗保险等。参保人员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选择不同费用限额和赔付标准的险种,对各险种内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部分进行再保险,保险公司按个人负担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赔付。 据悉,鼓励商业保险参与补充医疗保险运作,主要是为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公司高效率的保险服务功能,推进我省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的发展,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分散医疗费用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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