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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缴费标准酝酿提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 15:47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 记者昨日从市医保中心获悉,为缓解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支付压力,有关部门正酝酿提高缴费标准。

  据了解,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于2001年正式启动,同时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大病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补充,主要保障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均要参加大病医疗救助,
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由职工个人(含退休、退职人员)按每月5元标准缴纳。

  截至6月底,南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救助的参保人员已达141.79万人,享受大病医疗救助待遇的参保人员已达16197人,其中多数为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患者,大病救助基金累计支出2.16亿元。

  市医保中心有关人士表示,针对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加紧调研,以进一步完善政策,通过适当提高大病医疗救助费缴费标准,更好地发挥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的保障作用。目前参保人员按月缴纳的5元大病医疗救助费,仍是按照2001年制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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