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生活保障制年底停止 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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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 17:20 北京晨报 | |||||||||
今年底,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将停止执行,各地企业的再就业服务中心将关闭。劳动保障部、财政部昨天发出通知,要求在今年内全面实现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 据了解,我国从1998年开始实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各再就业服务中心为下岗职工提供再就业免费培训和引导,为他们发放基本生活费、独生子女费,上社会
通知要求,2005年底原则上停止执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企业按规定关闭再就业服务中心。并轨人员和企业新裁减人员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再就业,没有实现再就业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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