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始试点 外来工月缴4元可享受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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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 08:2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深圳明天开始试点解决外来劳务工就医难 本报深圳今天消息 记者欧阳四平报道: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今日发布消息:《深圳市外来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办法》(下称《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将于3月1日在布吉、龙岗等四个街道办所属工业企业的劳务工中试行,年中起在深圳市全面执行。劳务工个人每月只需交4元钱,就可在住院和门诊费用上得到保障。
以前只能保住院 深圳500万外来工就医难是个多年存在的大难题。早在1992年,深圳就将劳务工的医疗保险纳入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内。按照《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外来劳务工仅能投保大病(住院医疗保险),而对门诊小病,医疗保险并不负担。但是,深圳劳务工普遍比较年轻,很少患大病,加上进厂前要求体检,因此劳务工患慢性病、重病的概率很小,需要住院的不多,每月投保25元的住院医疗保险费一般派不上用场,因此他们参保的积极性不高。截至去年,深圳参保的劳务工仅146.5万人。 今后也可保门诊 2004年,《关于解决劳务工就医难问题的议案》成了深圳市人大的重点督办议案,市政府高度重视,在短时间内制订了解决办法。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方案是:外来劳务工每月向“外来劳务工合作医疗基金”交费12元,其中用人单位缴交8元,外来劳务工个人缴交4元。参加合作医疗者既可以保住院医疗,也可以保门诊。劳务工今后也可以像深圳居民一样在医院门诊刷卡就医了! 今年超支财政补 不过在深圳市政府向市人大汇报制订该办法的有关情况时,多名人大代表质疑该方案,认为收费标准偏低,有可能导致试点“流产”。市人大代表吴立民认为,缴费标准偏低,能不能保证劳务工享受到好的医疗待遇还是个问题。 深圳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试点不顺利,估计主要是因为劳务工合作医疗基金收不抵支。基金出现赤字的原因一种可能是缴费标准偏低,另外一种是试点的初期参加合作医疗的劳务工人数达不到一定的规模。目前深圳市劳动局已经制订了应急措施:今年基金超支部分由财政补足,明年调整缴费标准、加强征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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