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企业逃漏社保费职工可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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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 07:36 新京报 | |||||||||
北京今年将对2000家单位进行审计,职工可监督本单位缴费情况 本报讯(记者郭晓军)昨天上午,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告要求,凡缴费单位因各种原因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少报、漏报2004年度缴费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的,应于2005年3月31日前补报,并补缴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与此同时,职工对本企业在社会保险费申报和缴纳中少报、漏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的行为,可以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举报,电话是63167943,也可登录www. bjld.gov.cn发送电子邮件举报。凡经专项审计检查发现有少报、漏、瞒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的单位,除按规定补缴相应社会保险费之外,将依法征收滞纳金、给予最高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昨天上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今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继续对参保企业2004年度缴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检查。在新闻发布会上,用电脑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了今年2000家被审计单位,涉及缴费职工人数约30万人。 社会保险缴费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透露,自开展社会保险缴费专项审计检查工作3年以来,北京追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约5.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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