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投资1.4亿力推农村低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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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 15:13 扬子晚报 | |||||||||
从省财政厅获悉,2005年,省财政将投资1.4亿元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建设,以期在今年年底之前基本建立起覆盖全省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体系。 据介绍,经过多年努力,我省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城市低保体系。2004年全省财政预算安排低保资金3.93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6000万元。共有38.3万人享受城镇低保补助,月人均补差79.7元。全省各地基本能够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的提高,及时调整最低
在完善城市低保工作的同时,全省农村低保工作也有了新的进展。全省已有12个省辖市出台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全省各级财政安排低保补助资金1.73亿元,保障低保对象44.28万人。 据省财政厅有关人士透露,2005年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总体工作目标是在今年年底之前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其中,苏南地区全面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逐步形成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苏中地区要健全制度,创造条件,实现“应保尽保”;苏北地区要低标准起步,重点保障特困户,逐步扩大覆盖面,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各地的年保障标准,原则上苏北地区不低于720元,苏南地区不低于1200元,苏中地区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省财政的1.4亿元资金将主要用于对苏北地区、苏中财政转移支付地区和黄茅老区的资金补助。据了解,凡常年居住在江苏农村、且具有江苏户口,上年度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县(市、区)当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将纳入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避免弄虚作假行为的出现,全省各地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落实保障对象、保障标准和补助金额的公示工作。同时,将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信息化建设,实现计算机和网络化管理,定期统计上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信息资料。(江大纬 吴红萱 孙昂)(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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