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保险新闻_社会保险 > 正文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可办基本医疗保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 09:11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习少颖、通讯员武劳宣报道:从2004年12月1日起,武汉市将在全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中,有计划分步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日前出台的《武汉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是指非全日制、临时性或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

  《办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男性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性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有本市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洪山、青山7个中心城区城镇常住户口;在流动就业人员缴费窗口已办理城镇基本养老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持本人户口、身份证、已办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居住地所在辖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据介绍,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以上一年度武汉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每月按缴费基数的6%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2003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976.58元计算,月缴费为58.59元。同时还要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每人每月5元。

  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后,灵活就业人员可从第7个月开始,享受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在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慢性疾病医疗保险待遇。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昨表示,2004年12月1日至2005年3月间,将集中解决全市20多万改制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续接或转移工作。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医疗保险新闻




评论】【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彩 信 专 题
冬语
聆听冬日温暖声音
西游情史
大话西游短信篇章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