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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基层保险市场秩序 关键还在于制度和管理层面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9日 10:10  中国保险报微博

  本报记者 仝春建

  “当前车险市场上的非理性竞争问题,靠基层行业协会和保险机构自身来解决,很多情况下实在无能为力。”近日,四川省达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印国煌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规范基层保险市场秩序,关键还在于制度和管理层面。

  据介绍,自从2008年、2009年保监会“70号文”和“90号文”先后下发以后,和全国保险市场情况一样,达州财险市场秩序和行业经营效益明显好转。“但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尤其是今年以来,规模导向又开始回潮,特别是车险业务,各家基层机构为了争市场、抢份额,忽视业务质量和经营效益的非理性竞争日趋激烈,高折扣、高手续费已经严重损害了基层机构的健康发展”。

  印国煌认为,正如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不久前在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专题座谈会上所指出的那样,当前发生在基层机构身上的问题,根子主要在总公司。“上级公司确定的发展定位、追求目标、费用手段和管控方式不同,各家基层机构为了完成业务目标任务和自身的生存发展,只好被迫去适应市场,各种竞争手段层出不穷,许多行业自律做法难以统一起来和有效落实,加大了行业自律服务工作的难度”。

  他认为,基层机构的非理性竞争,带来了许多市场秩序、业务经营和社会负面影响,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侵蚀了公司的长期发展利益,而且也埋下许多风险隐患。“费率折扣30%+手续费33%,合计1辆车就支付出了63%,再考虑风险准备金、运营成本和事故赔款,就是‘大数法则’也难以维持经营,不难看出车险经营面临多大的风险累积”。

  据介绍,以简单赔付口径计算,去年达州市的机动车辆保险赔付率达到了75.89%。由于保险事故频发、赔款居高不下、辆均赔款增加、承保折扣优惠、手续费比例增加、人伤事故占比增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逐年递增等诸多因素影响,严重制约了达州车险业务的盈利能力,经营亏损压力日趋加剧。

  印国煌表示,站在行业协会的角度,希望各家会员公司能够充分认清“不顾效益盲目竞争”的危害性和风险性,真正做到“同舟共济”,而不是“同舟共挤”。要在行动上,而不是口头上,认真履行维护市场秩序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强化依法合规经营管理,共同维护好赖以生存的市场环境。

  同时,希望会员公司处理好自身诉求与市场秩序的关系,通过转变经营理念和发展方式、优化险种结构、提高管理水平等,真正实现从价格、规模竞争转向产品、服务和管理质量的理性竞争,做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服务、管理的有机结合,推动公司业务规模与经营效益的同步增长。

  “但是,许多问题并不是基层行业协会可以解决的,需要从制度和监管层面去思考与解决。”印国煌认为,现有商业车险有14项费率浮动系数和调节因子,而随意使用浮动系数和调节因子,为一些基层机构不正当价格竞争提供了所谓“合理依据”。他建议,应当借鉴一些地方的做法,取消容易被用于不正当价格竞争的系数项目,将现有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简化调整为“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多险种同时投保”、“平均行驶里程”和“特殊风险系数”等4项,从而从制度层面杜绝无序竞争。

  他还建议,应当在商业车险“跟单据实列支”手续费管控办法的基础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区域市场管控办法,按照保险公司类别实行手续费上限管控,以此来解决商业车险高手续费竞争的突出问题,遏制违背经济规律和成本核算管理的不合理竞争现象,倒逼行业回归理性,降低商业车险的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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