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还是“挖角”? 秦晓华 每日经济新闻
上海寿险业近年来一直持续的“挖角大战”,新春有升级趋势。
《每日经济新闻》昨日从有关渠道得到一份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招聘代理人的“价格表”。正是这份“价格表”,引起保险业内争议不断。
据新华人寿此次开出的价格,以一位去年收入不到10万元、表现较好的寿险代理人为例,如他转投新东家新华人寿,他今年累计将获得10多万元的“财务津贴”,保费所提取的佣金还另计。当然,要拿到这笔“财务津贴”,还有一些业绩指标:要在一定时间内,发展几名有资格证书的代理人加入他的小团队;其个人以及小团队的保费收入均要达到一定的金额。同时,这几名由他引入的代理人,也有相应的“财务津贴”,其依据是每人上年在其他公司的营销业绩。
事实上,因代理人薪酬标准失当,引起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动荡的先例在沪曾发生过。2004年,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曾在上海开展“聘才”计划,为了吸引代理人,开出“双佣”,即代理人收进一笔保费,业内通常可获30%佣金,而“双佣”却能获得60%。结果,短短一年,泰康人寿经历了代理人数量和保费业绩飚升的“风光”,数月以后,便陷入了代理人大量离职和退保的泥泞,分公司前任总经理也很快离任。
目前,沪上数家保险公司对新华人寿的做法颇有微词。此前在去年下半年,已发生过平安人寿崇明营销部大量骨干人员集体跳槽新华人寿的事件,致使新华人寿与个别保险公司关系一度紧张。
有业内人士对此提出,保险公司为招聘人才采取各种竞争手段,本无可非议。如行为过激,可能导致代理人的非正常流动,造成大量“孤儿保单”,这对于广大保险客户的利益是一种极大的损害。上海保监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各保险公司在招聘人员上采取的方法并不需报备,因此,难以及时进行监管,但一经查实行为有碍行业健康发展,监管部门一定会出面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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