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寿险签署全国首笔法人受托年金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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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 02:47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本报记者 黄蕾 发自上海 记者从太平洋寿险获悉,该公司近日在上海签署了全国首笔法人受托企业年金业务,包括《企业年金受托合同》、《企业年金账户管理合同》、《企业年金托管合同》和《企业年金投资合作协议》等一整套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文件。
太保寿险副总经理韩德表示,账户管理人在企业年金计划中承担着重要职责,负责重要信息资料的记录和保存,太保寿险要将账户管理转变为账户服务,努力提高服务水平。针对企业年金需要多方合作的状况,各企业年金运营机构的合作应该建立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以确保企业年金资金的安全,实现企业年金资金的保值和增值。 太保寿险这笔业务是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实施以来第一笔进入实际操作的法人受托企业年金业务,是太保寿险在今年8月获得首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资格后开展的第一笔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业务。此次成功签约在国内企业年金市场具有积极的意义。 《国际金融报》(2006年01月13日第二十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