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价格将不再千篇一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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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 00:45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肖莉 责任编辑 祝建华 我国寿险产品费率市场化终于迈出重要一步。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以下简称新生命表),并将于2006年1月1日起生效。以新生命表的发布为契机,保监会将逐步放开寿险产品的定价权,各保险公司可自行决定其寿险产品定价用生命表,而且可根据不同的人群使用不同的生命表。这样,消费者购买保险
生命表又称“死亡率表”,是用于描述社会平均年龄以及不同年龄人群死亡规律的概率分布表,广泛应用于寿险产品定价、现金价值计算、准备金评估、内含价值计算、风险管理等各个方面,我国于1995年发布了第一张经验生命表———“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1990—1993)”。 据悉,新生命表包括非养老金业务男女表和养老金业务男女表共两套四张表,其结构与原生命表相同,但取消了男女混合表。根据新生命表,本次非养老金业务生命表男性平均寿命为76.7岁,较原生命表提高了3.1岁;女性平均寿命为80.9岁,较原生命表提高了3.1岁。养老金业务生命表男性平均寿命为79.7岁,较原生命表提高了4.8岁;女性平均寿命为83.7岁,较原生命表提高了4.7岁。 中国保监会人身险部负责人表示,之所以非养老金业务表与养老金业务表有所不同,是因为整体而言,投保养老金的人群死亡的概率,比投保非养老金的人群要小。 伴随新生命表的发布和生效,寿险公司的产品定价权也放开。产品定价时,寿险公司可以以新生命表为基础,也可以以其他生命表为基础。而且,寿险公司可以根据产品的不同、地域的不同、受保人群的不同、公司核保技术的不同或者市场策略的需要,采用不同的生命表。这样,消费者购买保险时,就可能在不同公司得到不同的报价。因此,新生命表的发布是我国寿险产品费率市场化的重要一步。 新生命表的出台对不同寿险产品价格的影响并不相同。保监会有关负责人称,由于新生命表比原生命表的寿命延长了,死亡率降低了,如果寿险公司的定价遵循这一趋势,保障类产品的价格应该下降。但是,对于保险公司认为死亡风险较高的人群,价格反而可能上涨。 对于储蓄类产品,由于价格对死亡率不敏感,这些产品的价格的变化将很小。 而以终身年金为代表的年金类产品,新生命表比原生命表的寿命延长了,意味着保险公司需要支付年金的时间更长了,支付的金额也更多了。因此,年金类的产品应该涨价。 但该负责人同时指出,由于定价生命表是可以自由选择的,保险公司可以选择涨价,也可以选择不涨价,市场竞争的压力将至少压缩涨价的空间。 针对涨价传言可能引发的抢购潮,保监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第一不要轻信市场涨价传言,抢在新生命表实施之前,买了自己不需要的产品;第二在新生命表实施之后,购买保险产品时,要货比三家,要综合考虑公司信誉、服务和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