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价格差异化时代来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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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 08:27 深圳商报 | |||||||||
寿险新生命周期表明年1月1日正式启用 深圳商报记者胡佩霞 【本报讯】 为寿险产品定价、寿险责任准备金评估、风险管理等提供依据的寿险新生命周期表明年即将正式实施。这是上周中国保监会与社科院共同主办的“中国寿险业生命表
深圳市保监局人身保险监管处处长助理、精算师蒋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寿险定价的基础、科学依据的生命表的变化,客观上为寿险某些品种的价格上涨或下调留下空间,但若综合考虑市场竞争、自主定价等因素,就不应一味轻信寿险产品要涨价的传言。 死亡率降了生存年限长了 据了解,新生命表分为“非养老金业务表”和“养老金业务表”两套,每套又分男、女两张,共四张表,结构与旧生命表相同,但取消了男女混合表。新表中非养老金业务表零岁余命(通俗讲就是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年龄)男性为76.7岁,女性为80.9岁,均较旧表增加3.1岁,表明死亡率下降了。养老金业务表零岁余命男性为79.7岁,较旧表增加4.8岁,女性为83.7岁,较旧表增加4.7岁,表明寿命增加了。 蒋胜解释说,寿险生命表不同于全社会的生命表,最重要的区别是统计样本不同。前者是以各公司提供的寿险投保客户为样本,后者是以全社会所有人做统计样本。 为寿险定价提供涨跌空间 据蒋胜分析,寿险定价采用死亡率、预计利率、费用率三元素定价法。其中死亡率是最基础、最科学的寿险定价依据之一。死亡率下降为保障类险种价格下调提供了空间,长期的重大疾病险价格亦有下调可能。生命延长,养老险价格有可能上涨。短期的两全类寿险对新生命表不会太敏感。 蒋胜反复强调不要轻易相信涨价传言。新生命表的确为一些寿险品种价格上涨提供了可能性,但由于寿险定价机制即将放开,若考虑竞争策略、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理论上该涨的品种很可能不涨反跌。针对市场上关于国寿某品种即将调价等传闻,记者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企划部主管罗伟文处得到证实,国寿正在销售的一切寿险品种均不会调价,也不会停售。 价格差异增大货比三家日渐重要 记者通过采访获悉,与本次新生命表出台相关的重要信息是,保监会已经明确新的寿险生命表只作为寿险责任准备金评估的法定依据,就是说,只做各寿险公司定价的参考。这意味着各保险公司的定价自主权明显加大。据蒋胜介绍,我国寿险目前的价格形成机制是有管制的价格形成机制,一个保险产品的价格如何制定,保监会在费率、生命表、预定利率上均有严格限制。所以在保险责任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各保险公司产品定价几乎无差别。各保险公司定价自主权加大后,除不同公司的类似产品价格差异将增大外,同一公司相同产品的地区价差也将出现。最可能出现的就是东西部价差、城乡价差。 业内人士建议,今后投保人买产品除考虑保险公司的信誉、服务等因素外,还应注意价格比较,因为价格差异化将使产品价格比较更有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