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报业网讯 自7月1日起,郑州市的县市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将统一纳入市级统筹;郑州市全市的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从此前的31%统一下调为28%。昨日郑州市政府下发了《郑州市政府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的通知》,透露了这一信息。
企业养老保险市级统筹
据了解,过去由于种种原因,县市区一些退休职工不能完全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待遇,而县市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一实行市级统筹以后,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更有保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味着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各类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将统一由市一级来管理。
五项保险费一站式缴纳
郑州市从7月1日起实行市级统筹后,郑州市现行分设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费实行“一站式”集中统一征缴、分账管理的经办体制。逐步建立起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险方式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全市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基本养老保险费费率,统一筹集和管理使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人员管理,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实行一站式缴费主要是为了简化办事程序,节约工作成本,从而减轻企业负担。
企业缴费比例下调3%
据介绍,自7月1日起,郑州市全市的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28%(其中用人单位按20%缴费,职工个人按8%缴费);自由职业等灵活就业人员按28%比例缴费;没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缴费。
郑州市劳动保险基金统筹办公室有关负责人郜跃进介绍,过去郑州市全市的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员的缴费比例为31%,其中用人单位按23%缴费,职工个人按8%缴费,现在统一调整为28%以后,用人单位的负担减轻了,降低了保险成本。 记者 尚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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