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保障金管理办法》将寿险纳入保险保障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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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 18:5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投保的保险公司破产了,持保人还能拿到法定保险金吗?今天上午,中国保监会正式发布《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按照办法规定,寿险和长期健康险将纳入保险保障金范畴,并且中国保监会将对所有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金进行集中管理,统筹使用。这意味着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金融机构破产,国家财政兜底”的体制在保险业被率先打破,今后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保险公司可以平稳地退出市场。保险的风险率被降低到20%以内。
保险保障金是指当保险公司破产或被撤销时,如果其有效资产无法全额履行其保单责任时,保险保障金可按照事先确定的规则,向保单持有人提供全额或部分救济,减少保单持有人的损失。以前只对财产险、意外险、短期健康险等提供保障基金,《办法》出台后,对广大的寿险和长期健康险也可以提供保险保障金,持保人受益范围扩大了。 在以前的《保险法》中规定保险保障基金要“集中管理,统筹使用”。但是各保险提取的保险保障金都留在各公司的账面上,办法规定保监会将对各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金统一管理,持保人的利益将得到更好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无偿付保单责任的,非寿险类保险,持保人损失在5万元以内的部分予以全额救济;超过5万元的部分,对于个人持保人,救济金额为超过部分金额的90%。对于机构持保人,救济金额为超过部分金额的80%。寿险公司破产后,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应依法转让给另一家寿险公司。保险保障基金向人寿保单的受让公司提供救济金额。个人持保人,以转让后其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90%为限;机构持保人,以转让后其利益的80%为限。据我国对非寿险类保单测算,个人持保人利益损失通常不会超过5万元,也就是说,个人保单持有人的权益基本不会因为保险公司的破产而受到损失。傅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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