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黄金周渐行渐近,不少市民已开始筹划外出旅游,买份人身意外险尤其是旅游人身意外险也就随之成为这些市民理所当然的选择。为避免事故发生后的理赔纠纷,在选择出行保障时,游客应注意规避一些常见的误区。
误区一:旅行社投保足够
“我是跟团出游,旅行社已经买了保险,应该足够了。”记者对一些意欲随旅游团出行的游客进行调查后发现,因为旅行社通常都会代游客办理旅行社责任险,游客也就理所当然地认为,旅游的保障已经相当充足了。
但事实上,旅行社责任险的实质是为旅行社规避风险,游客外出旅游仅投保这一险种,是远远不够的。
根据规定,旅行社责任险的责任范围一般包括:旅游者人身伤亡;旅游者因治疗支出的交通费、医疗费;旅游者行李和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等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一切非旅行社原因发生的变故,比如客人突发疾病、自行活动发生意外,旅行社责任险并不能承担赔偿责任。
专家提醒游客,出游者,包括随团出行的游客,至少应考虑补充购买期限较短的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
提醒:搭配旅游意外险
据了解,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责任通常包括:意外身故或伤残给付、意外住院或急性病发作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等等。保障期间可依实际出游的天数而定,保险费用一般较少。以平安保险最新的一款旅游意外伤害险为例,获得意外伤害保额20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额1万元的保障,通过网上投保的保费仅为12元。
需要注意的是,旅游人身意外险产品的保障范围虽然类似,但具体的保障利益会有一些差别。比如,对一些高危险性运动,多数保险公司会在标准保费的基础上加收一定费用,以太平洋人寿为例,如果要为滑雪上保险,除了必须是随团旅行,保费还要增加。但目前也有个别产品的保障范围已包含了这些活动,如美亚境内游保险可承保蹦极、攀岩、潜水、滑雪等运动。
误区二:出险时全额赔付
为保障出行安全,江先生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交通工具意外险,保费为一年100元,保额为30多万元。今年春节,江先生出游时不幸出了车祸,被撞成小腿骨折住进医院,手术及护理等费用达4万余元。
江先生留意到自己之前投保的意外险保障范围为“人身意外伤害责任、自驾车人身意外伤害责任、人身意外伤害医疗责任、火车轮船乘客意外伤害责任和航班班机乘客意外伤害责任”,但与保险公司联系索赔时却被告知只有死亡伤残才能依据“人身意外伤害责任”向保险公司理赔。
最终,由于腿部的功能并未完全丧失,汪先生只能依据“人身意外伤害医疗责任”获得1万元以下的赔付。
提醒:赔付金额有限制
在投保人身意外险时,游客首先要弄明白的是,尽管合同中约定的保险最高赔付金额可能很高,但保险事故发生后,所能得到的可能并不是这一最高赔付金额。
事实上,对于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致残的保险事故,游客通常只能按保单所载保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并且,如果保险公司认为不能完全界定投保人伤害是由意外事故造成的,或者界定了意外事故但没有按约定救治,身故也可能不能100%获赔。另外,人身意外险通常也会对身故、医疗等保险责任限定赔付上限(见表)。
3类旅游保险可选
1.旅游救助险:这种保险由保险公司和国际援助机构共同推出,游客无论在国内外任何地方遇险,只要拨打救助电话,均可获得及时救援。
2.游客人身意外伤害险:分为游客乘坐车船飞机等意外伤害险、住宿意外伤害险、旅游景点(场所)意外伤害险等险种,因意外情况造成游客身故、残疾等,保险公司将支付医疗费并作出赔偿。
3.住宿人身保险:保险期限一般为15天,从住宿之日零时起至期满,该保险的保障通常是住宿保险金5000元,游客随身物品意外丢失、毁坏、被抢的补偿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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