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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为什么被拒赔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 12:12 新闻晚报

  主持人:自3月6日开通3·15保险投诉热线以来,本刊就不断接到市民针对保险公司不合理拒赔的投诉电话:有的单方面解除合同,有的未经仔细验证就判定客户骗保,有的搞错了被保险人名字还拒绝更正……这些差错有的让人哭笑不得、有的却让人义愤填膺。他们为什么被拒赔?希望看完这些真实的保险故事,保险公司的相关部门也要多做改进。

  故事一 先被责骗保遭拒赔后 取消保单拒不退费

  投诉时间:3月14日9:15

  2002年4月,50岁的王女士听代理人讲了许多购买保险的好处,终于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

重大疾病险,年缴保费6055元。当时代理人承诺:只要交满15年,从现在开始,无论生什么大病都不用担心了。王女士主动告知代理人自己有高血压,在海运医院体检后发现数值果然偏高,保单暂时搁下。后来王女士复查时,血压有些下降了,代理人认为已经可以投保便正式签下了保单。

  2002年9月,王女士觉得头晕眼花去配眼镜,经检查发现左眼患了白内障,静安老年医院的医师让王女士有日后动手术的心理准备。2003年3月,王女士病情加重,做了白内障切除手术。医治结束后,王女士拿着所有的单据凭证交到代理人手中,让其申请理赔,当时代理人回复已经上报待批了。

  王女士等到5月,保险公司依然没有任何回音,于是她致电该公司的理赔部门讲述情况。终于,有两个保险公司的核赔人员到王女士所在的单位了解情况,万万没想到的是,调查最后的结论是:王女士隐瞒病史,属于骗保行为,保险公司拒赔。

  王女士大感冤枉,自己在投保时仅有高血压,也早已如实告知,何来“骗保”一说。虽然感到自己是被骗了,但工作繁忙的王女士不想在理赔上多纠缠,提出退保。应保险公司的要求,王女士细细写了一张投保时的情况说明,岂料这次保险公司不但拒绝了退保要求,而且下定论为:王女士恶意骗保,保险公司拒赔的同时,与王女士解除保险合同,已缴的一万多元保费分文不退,并且保险公司从王女士处取走了保单和合同。回过神来的王女士先后去公司5次交涉,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蔡经理只扔下一句话:“侬一分也要不回来的,侬去打官司好了。”无奈之下,王女士将此事投诉到保监局、消协。但迄今为止,该公司对此案仍没有任何举措。

  故事二 保险“黄牛”弄错保单 女儿代妈妈成被保险人

  投诉时间:3月14日10:15

  2002年4月3日,在银行工作的许女士通过正在其银行销售银保产品的代理人处购买了“鸿利两全保险”,许女士告诉代理人朱某,购买该保险的初衷是想为两周岁的女儿储备一些教育金和婚嫁金。朱某满口答应购买该保险后,万一许女士出了意外,所有的保险利益归其女儿所有。

  到了签单的时候,许女士赫然发现代理人名字是“金某”而非朱某,面对质疑,金某这样回答:“买保险就像买衣服,你只要管你要的产品,什么人卖给你的有什么关系呢。”许女士想想也是,没有细看保单就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一直到该保险公司另外两个代理人做回访,检查保单时才发现了大问题:本来应该买的“鸿利两全险”变成了“鸿胜两全险”,更重要的是保单被保险人一栏赫然是女儿的名字,这意味着许女士如果出险不能获得分文赔付,只有两岁的女儿出险,作为法定继承人的许女士才能获得理赔。这显然不符许女士的投保初衷。震惊之下许女士要求退保,打电话给保单上注明的代理人金某,金某却说这份保单跟自己全无关系,让许女士自己找朱某联系,而朱某早已不知去向。许女士这才明白自己遇上了保险“黄牛”。

  保险公司初步反馈:本刊就此事联系了该保险公司,有关方面的回复是,由于这份保单事隔多年,很难找到当事人,而保单上又系许女士的亲笔签名,很难说清楚当时投保是否是客户自愿,较难做出满意答复。

  点评:事已至此,我们在谴责保险“黄牛”朱某、不负责任出售保险的代理人金某以外,也替许女士的粗心遗憾。如果当时细看保单,这样的纠纷完全能够避免。

  故事三 投保未体检 病来不理赔

  投诉时间:3月14日12:42

  现年57岁的叶先生来电,他购买太平洋安泰人寿的健康保险已经有5年了,购买时代理人并未要求其做体检。2005年10月17日,叶先生患病住在第六人民医院。经检查,须做心脏修补手术。

  医治结束后,叶先生想起自己的保险中有每天70元的住院津贴,于是拿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保险公司核赔部门给出的答复是:由于叶先生的“房缺”属于先天性的,不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

  叶太太起初觉得奇怪,自己跟着丈夫那么多年,怎么从未发现先生的心脏有问题?后来才知道,“房缺”不经过专业体检,未必在日常生活中能体现出来。但叶太太觉得:购买健康险原本就是为了防止意外,要通过专业检查才能发现的问题丈夫在投保时显然是不自知的。

  叶太太回想当初购买保险时,公司承诺对45周岁以下的客户都会做健康检查,但是叶先生并没有享受到该福利,现在到了理赔阶段,公司就以“先天性疾病”一推了之,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呢?

  故事四 保单他人代理6年 一朝卷款无处觅

  投诉时间:3月15日12:19

  孙女士早在九十年代就购买了多份保险,由于其长期在外地工作,所有的保单全部交给自己的代理人管理。她在1999年、2002年分别住过医院,其理赔金一万多元也统统由代理人管理。但这次孙女士回到上海,却发现自己的代理人已经离开了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

  通过电话查询,保单情况孙女士更惊讶地发现,自己的保单有的已经失效,有的没有续保,自己交给代理人的续保费用被其用来重新购买了一份保险,有的明明自己要求投保10年,代理人却擅自填成20年。而在这七八年里,孙女士搬过几次家,保险公司的通知都未到达其手中,如此一误再误。

  孙女士把自己的情况跟保险公司讲述以后,双方协调由孙女士支付部分保单的滞纳金后恢复保单效力。但对其在1999年、2002年的一万多元理赔金,保险公司表示无能为力,因为事隔多年,这个卷款而走的代理人已无从查找。孙女士却觉得,在自己并未出具委托书的情况下,所有的收款单据都是代理人代签名的,保险公司对此就没有责任么?

  保险公司回复:十分遗憾,该客户信息延滞过久,如果是近两年发生的事情,或许还有案可循,现在要找到该代理人几乎不可能。根据保险法对于投保人理赔时间的规定,公司已对该案件不负责任了。

  点评:自己的保单要自己管理,不要事事依赖代理人,或许这是孙女士得到的最大的教训。特别是保单条款以及内容,一定要亲自过目,亲笔签名。作者:□文图 崔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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