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维权有技巧 投保过程是重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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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 16:22 深圳特区报 | |||||||||
“3·15”将至,消费者购买保险如何维权也是一个热门话题。有关专家介绍,中国保险业还处在比较初级的阶段,消费者只有使自己变得更加理性成熟,运用各种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才不至于落入一个个保险“陷阱”。在维权过程中,投保是一个重点环节。 人寿保险的合同是长期的经济合同。购买时,消费者必须具备合同意识。一旦签下自己的名字,就意味着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里,认可了合同的全部内容。
实践中,保险纠纷最多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消费者投保一份寿险,一段时间后发现“不合算”,要求退保,结果只能领回非常少的现金价值;二是生病接受治疗,保险公司以客户投保时“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赔偿。 出现第一种情况的消费者,往往是因为投保时,尚未真正了解产品的内容,就签下了合同。在投保时,客户除了要听取代理人的介绍外,关键是自己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关注保障范围和免责条款等内容。如果仍不清楚,可以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热线,进行电话咨询。 而第二种情况,一方面有可能是消费者投保时不慎所造成的,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目前我国的保险法规、医疗卫生体系的不健全。 首先,投保时必须认真对待保险公司要求填写的“健康告知书”。对于各选项中所要求填写的自己或家人的健康状况、病史以及有关健康的生活习惯都要仔细回忆,如实填写。如果自己确实不清楚,也要告知保险公司并作备案,由对方安排体检。这样做,是为了尽量避免日后因“未如实告知”引起合同纠纷。 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在理赔时,通常会去医院调阅病历,一旦发现有相关既往病史,客户哪怕在多年以前的投保单上,没有“如实告知”,往往也会遭拒赔。(秦晓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