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注意责任免除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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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 02:20 新闻晨报 | |||||||||
□安安 [案例]结婚已四五年的林女士怀孕了,一家子喜上眉梢。然而在怀孕两个月左右时,林女士突然腹痛难忍,丈夫连忙送她到中心医院,经检查诊断为“宫外孕导致大出血”。这次住院,手术费、住院费等开销不小。林女士想起两年前买过一些寿险和住院补贴保险,于是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不想保险公司以“住院系宫外孕引起,怀孕不属承保范围”
[评析]由宫外孕引起的住院,能否获得住院补贴,是此案的焦点。判断是否理赔,主要依据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这两大条款。前者指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或事件发生后,保险公司所应承担的保险金赔偿或给付责任,后者则指保险公司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 从林女士与保险公司订立的合同看,“责任免除”下明确:被保险人妊娠、安胎、流产、分娩、节育及由此而引起的疾病,保险公司不负任何赔偿责任。这也说明怀孕(妊娠的同义词)为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免除”,而导致林女士此次住院的宫外孕属于异位妊娠,是一种由妊娠引起的疾病,因此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无须承担保险责任。 类似的情形还有:自杀、先天性疾病、艾滋病、斗殴、美容整形手术等。但不管怎样,“责任免除”条款内容都会在保险合同中以列举的方式规定。 “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对保户来说,关系到切身利益,所以购买寿险时,千万要仔细了解这份保单上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真正做到“明明白白买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