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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几招自我保护 理赔其实不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 13:49 新闻晚报

  主持人:民间有人把保险公司理赔编成了顺口溜:买前喜相迎,买时笑眯眯,买后乐呵呵,理赔难又难。在又一轮市民维权热潮来临之际,我们再次把目光聚集在“理赔”这个老大难上。

  根据保监局今年1月12日公布的人寿投诉信息显示,沪上保险的拒赔率并不高,记者走访了表现较好的几大保险公司。占去年全国寿险保费47%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同年上海80
0多起人寿投诉中仅占81件。他们的理赔专家在采访过程中再三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所必须注意的问题——

  教你几招自我保护

  买前:保户信息务必真实

  目前不少保险纠纷的症结就落在客户购买保险时所填的一纸信息上---客户的基本情况表,从姓名、年龄到家庭地址以及疾病史……务必要如实无误地填写。

  在历期的《保险周刊》中,我们已经介绍过不少因为细小的保户信息误差而导致最终理赔被拒。如保单上的名字与身份证不符,客户隐瞒病史等。特别是病史问题,有些市民抱着侥幸心理或者无所谓的态度在信息表上写下了"无",殊不知,这个亲笔字迹很可能成为日后被拒赔的导火线。

  市民小周在两天前曾通过热线致电本报,询问如果自己并非有意隐瞒,而是在不自知的情况下带病投保,不知能否获得理赔?通常保险公司在核赔的时候都会调出保户在医院的病历卡,这是鉴定保户是否如实告知的标准之一;另外,在投保初期,一般保险公司会根据医学标准设定"安全期",例如,投保人在投保当日起三个月内患此类疾病被视为投保前身体就有问题而不予理赔,而在安全期外罹患就可获得理赔,

  由此看来保险公司的条款相对还是严密的,百姓无须有太多后顾之忧,在购买保险时谨记诚实、细心就好。

  买中:看清犹豫期后悔也及时

  保险其实也是一种商品,因而同样存在"退换"的问题。我们在热线中也接到不少投诉:保险公司拒绝客户无偿退保的要求,或者同意退保但要扣除不少保费。市民在投诉时情绪一般比较激动:很主观地认为保险公司系"霸王条款"。但细看之下,原来问题出在"犹豫期"上。

  保险产品与其它商品一样,买下了可以退,甚至可以毫无原因地原封不动退回,保户也可以不蒙受任何经济损失,但有一个前提---在"犹豫期"之内。

  所谓"犹豫期"可能各个保险公司在表述上会有所不同,但无一例外地会设定十天左右(各公司具体期限要根据各自的条款)的时间作为客户在买下保险以后仍可退回的时间段。在这期间内客户可以无条件要求退保,保险公司也不能拒绝。但现在不少客户是在三十天、甚至三个月以后才幡然省悟,猛地觉得自己不该要这份保险了,这时再到保险公司,无论如何争辩,仍然会蒙受损失。

  其实解决这个问题也无非是让市民在买保险时多留个心眼,看清条款,看清犹豫期。在保险这座大商厦里,有"后悔药"可以买,但一定要买得及时,过期不候。

  买后:搬家动迁不忘告知

  上海城市发展日新月异,短短几年,"旧貌换新颜"。支撑上海发展的力量多来自旧城改造,拆迁让地。官方数据显示,自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上海旧区改造共拆除了各类居住房屋3800万平方米,迁居民总数达100万户。这其中,大有买了保险,搬了家,却忘了通知保险公司的保户在。

  这其实也跟上海市民所处的金融环境有关,由于保险意识尚未深入人心,大家高高兴兴搬了家,可能会把电话号码、地址的变动留给亲朋好友、单位同事,却忘记了保险公司。更有不少家庭在买了保险以后就把保单往抽屉里一塞,任其"睡大觉",这样搬了家,保险公司遍寻不着,自己也忘记上缴保费,一两年下来导致保单失效,有的甚至因为失效时间过长而无法复效。直到发生意外才想起自己有份保险,这样"迟来的爱"自然无法获得理赔了。

  保险公司无一例外地为由于失去联系方式而导致的投诉头疼不已,因此保险公司往往会在客户联系方式上多设几个栏目,除了家庭电话还有Email地址、家人手机号等等,这些选填项目往往被一些重隐私的客户掠过了。其实保险公司对客户资料有保密义务,在这一点上无须过多担忧,仍然建议大家一样买保险了就多一份耐心,把事情做全了,未来可能的理赔之路会顺畅许多。

  维权需要"三方互动"

  每年的"3.15"目的是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但人们也因此常常把商家与客户放到对立的两面。其实保险公司与客户的利益并不矛盾,没有哪家公司乐意跟消费者"对簿公堂"。同时也要认识到:只赔付不拒赔的保险公司并非正常经营。要切实地维护好保险利益,保户自己、保险代理人、保险公司的"三方互动"缺一不可。

  百姓:明明白白买保险

  在今年的"3.15"我们大声呼吁老百姓要自我保护,而并非仅仅依靠媒体或相关监督单位。维权第一步就是从自己明明白白买保险做起。

  挑选好的保险公司,诚信的代理人,在目前信息高速发展的社会中不难做到。不管是点击英特网还是致电保监局,都能获得自己想要的保险信息。但随后的看保单、审条款、填信息,是有点枯燥却必须做好的事情。

  在有形物品的消费中,我们往往会通过检验商品的出产日期,商品承诺书来辨别优劣,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我们也要珍惜自己的签名权,在全面了解了自己所买的保险产品后再落笔签名,谨记不要代签名。学会整理自己抽屉里的各种单据,隔段时间为保单做个检查,明确自己的保险利益,才能在出险的第一时间快捷地获得理赔。

  代理人:失效回访须落实

  不客气地说,目前保险市场上的大量理赔纠纷,不少是因为代理人售后服务不到位,在解说时存在误导现象,或者自己频频跳槽导致大量"孤儿保单"造成的。

  致电本报"3.15热线电话"的陆女士遗憾地告诉编辑,自己的保单直到年初读到《保险周刊》的一个案例才突然想起来,翻出保单一看失效已久,匆忙联系保险公司,方知自己原先的代理人已经离开了,而且由于失效时间过长,保单已经无法复效。

  导致陆女士保单最后失效,保险代理人也责无旁贷。对自己客户的失效保单做回访是代理人的职业道德,作为专业从事保险代理的服务人员,无论从专业上讲还是义务上都应该提醒客户。从自身来讲保险代理人也唯有如此兢兢业业细致入微,展业才能做出成绩。

  保险公司:预警方案应对"空白期"

  目前的保险理赔纠纷还有一部分是因为"保险空白期"引起的。所谓空白期,是指从投保人缴纳首期保费到保险公司出具正式保单之前的这段时间。如果在这一期间出险,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现行法律尚未明确规定。

  针对这个问题,中国人寿即将推出旨在控制风险,督促代理人后续服务的"预警方案"。将对代理人手上的收据进行检查,以及通过电话回访客户来保证代理人已将保费及时上缴保险公司,最大程度避免代理人挪用保费的现象发生。

  同时,如果代理人的客户中仍然存在"代签名"现象,那么将对该代理人进行罚款,因此业务员主动更正签名的行动非常及时。保险公司已经意识到:只有把每年一度的"3.15"变成"天天3.15",才能构建出属于自己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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