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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商业医疗保险重复投保不划算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2日 11:34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7月12日专电(记者 程正军)当前,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商业医疗保险的险种和产品日益丰富。重庆保险专家提醒,商业医疗保险作为一种补偿型保险,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即保险金的赔偿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因此商业医疗保险重复投保并不能得到重复理赔,商业医疗保险重复投保不划算。

  目前商业医疗保险主要有以下几大类险种:一是普通医疗保险,二是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三是住院医疗保险,四是手术医疗保险,五是特种疾病保险。重庆保险专家说,保险公司推出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多,而且商业医疗保险又是产生保险理赔纠纷较多的领域,因此消费者在投保医疗保险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其一,优先投保住院医疗保险。医疗风险主要是门诊医疗风险和住院医疗风险,其中最主要的是住院医疗风险,因此消费者应优先投保住院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一年结束后要重新投保。但是,目前市场上多数住院医疗保险产品不保证续保,即投保人在年轻、健康时每年续保没有问题,一旦发生了赔付,则下一年续保时,保险公司就可能要求额外加收保费,甚至拒保。因此,在购买住院医疗保险时,消费者最好选择具有保证续保功能的住院医疗保险产品,从而使自己在续保时处于主动地位。

  其二,最好选择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费用型医疗保险的保险金赔付主要依据发票,赔付金额一般要低于实际花费;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是按照事前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因此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可能高于或低于实际支出,消费者可以把高出部分用于支付营养费、误工费、车船费、陪伴费和护理费,而且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的理赔一般不需要提供发票原件,手续简单,不容易产生理赔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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