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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保单变成一纸空文 二手交易莫忘保单过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06日 16:15  《理财周刊》

  (文前提要)楼市车市火热的夏日,二手车交易也热火朝天。在办理交接手续时,新主人可不要忘了及时进行保单过户,否则老保单可就成了一纸空文了。

  文 本刊记者 张安立

  最近楼市、车市的行情大有跟随气温不断攀升的势头,二手房、二手车的交易也是热火朝天。不过,二手交易中有个特殊的步骤不可忽视,不然真有可能追悔莫急呢。

  家财险过户延续可保价值

  周先生和太太在2008年初购买了一套二手复式住宅,在与原房东完成了各种交接手续后,两人开开心心地入住了。善意的原房东还给了周先生一份房屋家财保险合同,让他以备不时之需。

  果然,在2008年夏天,因为水管损坏家里“水漫金山”,实木地板、家具都不同程度受损。周先生马上想到了他的家财险保单,并立刻向保险公司报告了损失情况。没想到,保险公司在核查了保单基本情况后,拒绝了周先生的理赔申请。

  保险公司表示,保险合同上的投保人并非周先生,保单不符合“可保利益原则”,因此无法理赔。根据财产险相关规定,投保人对于被保险标的应该在保险期间的全过程内具有可保利益,风险发生时如果不具备可保利益,保单自然也就失效了。在周先生的案例中,原房东显然不具有可保利益,而周先生由于并非保单投保人,当然也不可能得到赔偿。因此,房屋的损失只能由周先生自己买单了。

  所以,除了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外,其他财产类保险如房贷险、企业财产保险等都应该在变更产权后及时过户保单,不然在出险后,因为不具备可保利益,受损失方将难以得到赔偿,保单就像一纸空文一样毫无价值。

  车辆换手保单也要换

  娄先生最近有些心烦,2009年初,他购买了一辆二手大众车,可才开了2个月,就发生了交通事故,虽然人没受伤,可车辆毁容了。娄先生以为保险公司可以承担点损失,没想到却吃了闭门羹。“买车的时候,车主说保险还要有半年才到期,我也就没想太多,谁想到保单还要过户,现在这样只能自掏腰包了。”

  娄先生从保险公司客服人员那里得知,他的车辆虽然投保了车损险,但由于投保人并非娄先生,所以不能得到赔偿,而原车主也由于不具备可保利益而失去了索赔权。这与上例中周先生遇到的问题如出一辙。

  按照《保险法》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因此,在二手车交易时,如果车辆曾投保车险,那么新车主需要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办理车险过户,把保单转入自己名下,不然即便发生保单可以承保的风险,新车主也无法得到经济补偿。

  车辆改装要通知保险公司

  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很多车主喜欢对车辆进行改装,但这一改一装可能会失去索赔权。《保险法》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由于车辆改装可能会增大风险程度,因此车主要对保险人履行告知义务,不然就有失诚信原则,出险后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如果改装车辆在保险公司重新核保后同意承保,那么投保人在索赔时也能理直气壮,即使多支付一些保险费也很值得。

  对于约定驾驶员的车辆保险,如果长期外借车辆,发生实际驾驶员与约定不符的情况,也不能忘了告知保险公司,否则在理赔时可能会减少赔偿金额,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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