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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出险理赔别自作主张 以免为理赔买下隐患

  黄先生夜间驾车,由于视线不好,不慎将一位骑电动车过马路的中年妇女撞伤。经交警认定,黄先生承担主要责任。由于被撞中年妇女家境不佳,黄先生出于同情,在调解书中承诺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并每天补贴100元的误工费。

  事后,黄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时,却被告知不能按他所承诺的金额全额理赔,特别是误工费更是超出保险公司的范围。黄先生认为,购买保险的目的就是为了转嫁风险,调解书上的约定赔偿理应由保险公司全额承担。

  专家点评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开具责任认定书,在此基础上,双方可共同协商达成赔偿多少的调解书。但保险公司理赔时,并非要按照调解书的约定全额理赔,而是有着自己的一套理赔标准。通常以每年4、5月份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颁布的当地当年消费水平、收入标准、工伤赔偿费用等作为依据。在标准线以内的可以赔偿,超过标准线的不予赔付。也就是说,黄先生只能从保险公司得到按规定可获得补偿部分的理赔款,剩余部分将由他个人承担。

  盛大车险理赔专员表示,黄先生碰到的问题反映出长久以来保户与保险公司缺乏沟通。一般说来,驾车过程中如果不幸出险,倘若是轻微事故,可选择双方协调解决。尽管如此,也要在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如果无法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最好通过客服热线,联系保险公司获取建议。

  如果事故比较严重,特别是涉及到人员伤亡,大部分条款要求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一旦超过这个约定时间,从合同法角度来说,保险公司可以不受理。这里特别提醒车险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报案越早越好。通常的做法是,一旦出险,在保护现场的同时,马上向交警报案,之后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请他们速来现场勘察定损并协助处理。切忌个人私自达成协议,这会给以后的理赔埋下隐患。另外,车辆一旦出现问题,由于未及时修理导致损失扩大,扩大的部分损失保险公司也是不负责赔偿的。(以上案例由成都盛大车险超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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