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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航意险假保单 云南保监局提醒三不买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8日 11:19  生活新报

  近几日,关于“航意险”假保单的新闻铺天盖地,由此引出的保单潜规则、利益黑洞恐怕已经让很多普通市民大跌眼镜。云南保监局日前就该事件专门发出消费提示,提醒市民在购买航意险时“三不买”。

  消费者在购买航意险的时候不要购买印有“恒亚迪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字样的保单;不要购买手填式航意险保单;不要购买省外保险公司签发的航意险保单。

  同时,购买时要到合法的保险公司网点或具有保险代理资格的代理点购买航意险保单。乘坐交通工具出差较多的消费者可考虑购买一年或一年以上期限,保障较全面的卡折式意外险伤害保险。

  消费者购买到航意险后,应核对个人信息,查看是否有流水号、保单号、保险生效时间、保险期间、保险金额等内容,注意购买的是哪家保险公司的保单,查看保单上是否印有该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若有疑问可通过到保险公司网点、拨打客服电话或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保单的真伪。

  特约解读

  “假保单”出现的四个原因

  所谓“假保单”是指不是由保险公司出具的,不承担风险责任的虚假保单。假保单有以下特点:没有验证码;保险期限错误;无限售地区;背面无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单证流水号、保单号不符合保险公司编写规则等。

  从保费与保险金额的对比看,保险合同是买卖价值不对等的补偿性合同。航空意外伤害保险属于自愿投保的,保险期限极短的期意外伤害保险〔一般在几小时至几十小时之间〕,而飞机出现重大事故的概率极低,换句话说,只要这几个小时不出事故,该保费就是纯收入。也正是航意险的产品特性及其广泛的销售代理商,容易让假保单有空隙可钻。

  航意险“假保单”存在的原因主要是:

  一、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信任及保险专业知识的欠缺。保险业为垄断经营行业,多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公信力较高。消费者在购买一份航意险的时候不会意识到自己可能购买了一份假保单,更不会向客服验证真伪,销售点正是抓住了消费者的这种心理。

  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对于一份只有20元保费的假保单,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虽然销售点的行为属于诈骗行为,但诈骗金额若累计不到1000元以上,难以构成了诈骗犯罪,更难按照《刑法》处罚。

  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众多,地方保监局的监管能力有限,况且没有代理资格的违法机构,监管部门对其无所适从。

  四、航意险替代品的出现,加剧了航意险市场的竞争。短期交通意外险,保费与航意险同为20元,期限却更长,最短期都有7天,保障责任更大,该险种还包括汽车、火车、轮船等。这无疑给航意险以巨大的挑战。成本仅为3—5元的“假保单”,无疑具较强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笔者以为,消费者的投诉,一方面是依法维护自己权益的行为;另一方面也是对保险公司公信力及权益的维护。其次,行业协会应统一监制新的电子保单,改善信息不对称状况,使消费者能通过网络系统查询及检证保单真伪。第三,加强宣传,增强消费者辨别认真伪的能力,充分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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