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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避开七条死路(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9日 18:03 《理财周刊》

  Q 6:在住院“挂床”,保险公司不付住院费?

  徐奶奶因不慎跌倒而住院长达3个月,手脚肌肉技能因此萎缩,需要一段时间恢复,医生建议她回家修养。不过徐奶奶的儿子不放心老人白天单独在家,向医生要求白天住院并作疗养,晚上再把徐奶奶接回家。徐先生认为住院期间还是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但保险公司拒绝了。

  【本刊解答】 保险公司对“住院”的定义必须符合两项:一是正式办理住院手续;二是确实在医院接受诊疗。据了解,通常住院是病人需要积极性的医疗行为,像是一般疗养或精神性疾病,医生会建议在院外治疗。

  像徐奶奶这样白天住院,晚上回家的,在医疗保险上被称为“挂床”,保险公司拒赔的比例就很高,家属如果像顺利理赔,最好不要这样处理。

  Q7:顺利投保后为何不能理赔?

  蒋先生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险,各项体检都合格了,保单正式生效。不幸的是,保单成立后的第二周,他突然脑溢血中风了。这个晴天霹雳让一家人都很难过,但他们马上想到了小蒋投保的重大疾病险,于是找保险公司理赔。可是被告知小蒋发病是在“等待期”,不能得到赔偿。还被扣去了手续费,退回保费。一家人都难以接受这个事实。

  [本刊解答] 大多数健康医疗保险都有等待期,意思是从合同生效到真正进入理赔期间有一个时间段,期间发生的事故可以免赔。例如住院医疗、重大疾病的保险等待期有30~180天不等,这段时期内,保险公司不须理赔。小蒋在合同成立后的第二周就发病,这一时间点还在等待期中,所以无法得到赔偿。

  比较公平的做法是在健康医疗险合同中,保险公司需要列明保险的等待期有多长,及等待期中哪些风险不予承保。一般还应该写清楚如果在等待期内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有权扣除手续费,退回保费,宣布合同终止。清楚列明可能产生的问题,才能防止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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