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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产家庭购买车险八大疑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2日 18:33 理财周报

  理财周报记者 蔡嵩婷/文

  怎样使交通事故后理赔更便捷和得到最大限度的权益保障,很多中产家庭为此苦恼。

  理财周报记者特别采访了车盟网车险专家,结合典型理赔案例,剖析车险投保疑问及影响保险权益的细节,为中产家庭寻找更有效解决方案。

  疑问一:有了交强险,还需要第三者责任险吗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都是保障第三者人和物,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根据规定,车辆必须投保交强险,那么还有必要再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吗?

  专家点评:两种保险属于同一险种,只是设计上有所不同。区别在于:

  第一,交强险遵循无过错原则。交强险只分有责和无责。有责可以赔最高限额,无责可赔有责限额下20%;第三者责任险不同,有责任轻重之分,其中全责100%,主责70%,同责50%,次责30%,无责0%。而且如果没有投保不计免赔险的话,还要扣除事故责任免赔率,扣除后的赔付比例为:全责85%,主责90%,同责92%,次责95%。

  第二,交强险无免赔率、免赔额;第三者责任险有免赔事项、免赔率。所以交强险保障范围超过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交强险保障限额全国统一,最大保障范围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共计6万元。而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保额可达1000万。

  第四,交强险包含精神损失费赔偿,但是第三者责任险,精神损失险则作为附加险。交强险中对于精神损失费的赔付包含在5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中。

  由于交强险是强制性购买的险种,价格和保费相对较低。如果意外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较大,单凭交强险无法弥补所有损失,投保人就要自己承担一定费用。如果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则可大大减轻赔偿负担。

  针对精神损失费的赔偿,由于受到限额规定,交强险实际上可用于赔付精神损失的金额不会很高,希望获得这方面保障的投保人可以选择购买第三者责任险附加精神损失险。

  案例一

  今年6月,投保人张某驾车在一段封闭式高速公路上正常高速行驶,行人李某忽然翻越栏杆进入高速公路。张某发现时已经来不及刹车,将李某当场撞死。

  后经当地交通大队勘察认定,所有责任都应由李某承担,张某无事故责任。但根据5月1日后实行的新《道路交通法》,即使张某无责任,也应当承担对李某的经济补偿。当张某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时,保险公司拒绝。理由是,既然投保人无责任,保险公司当然不对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付。

  专家点评:从该案例分析来看,因为第三者责任险中将无责情况列入免责范围,所以张某无法得到赔偿。但根据交强险规定,可以支付20%的赔付金。

  其实无责赔付是新《道路交通法》实施后争议很大的一个问题。一方面,出于维护弱者利益,将赔偿责任转嫁到汽车驾驶人员身上;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拒绝为无过错投保人理赔,使驾驶人员处于尴尬境地。

  疑问二:“第三者”是谁

  无论是交强险还是第三者责任险,都是保障“第三者”人和物,那么到底谁才算是“第三者”呢?

  案例二

  王先生不久前新买了一辆奥迪,考虑到女儿正在学车,所以并未急于将旧车

马自达卖出,而是送给女儿练习。由于女儿车技不熟,练习倒车时撞到自家奥迪,两辆车的修理费花去好几千。王先生已经购买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但是索赔却遭到保险公司拒绝。

  案例三

  刘某开车快到家门口时不慎撞倒一位行人。他下车一看竟是自己妻子何女士。何女士受伤住院一个多月,花费几万元。刘某想起这辆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就找保险公司索赔但被拒绝。

  案例四

  车主张先生驾车去苏州,后车在超车时与其车发生碰撞,虽然车没大碍,但张先生却把头磕破了。因为投保了交强险,张先生就去索赔,结果遭到拒绝。

  专家点评:通俗的讲第三者就是排除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案例二中,由于奥迪和马自达都属于王先生,所以受到损害的两辆车就不能算是“第三者”财物。案例三和案例四中,受伤的人一个是车主爱人,一个是车主,所以也被排除在外。如果案例四中张先生投保了车上人员责任险,那么作为该车司机,他可以得到赔偿。

  简单归纳,就是说只要赔偿金有可能落到被保险人手中,那么这种情况就不属于可赔偿“第三者”。

  疑问三:酒后驾车大多不赔

  酒后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一直居高不下,那么酒后驾车造成的损失是否可以得到赔偿呢?

  案例五

  吕某和客户吃饭,由于生意进展顺利,多喝了几杯。酒后吕某驾驶自己的帕萨特回家,在路上将正常行驶中的一骑车人撞伤。他将伤者送到医院,连住院费、医疗费、误工费,赔偿伤者3万多元。吕某想起自己的车已经投了第三者责任险,于是向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公司拒绝。

  专家点评:保险公司大多拒绝为酒后驾驶问题“埋单”。但也有个别保险公司推出了酒后驾驶保险,投保人购买此险,就可在酒后驾车肇事后得到赔偿。疑问四:“肇事逃逸”赔不赔

  案例六

  司机陈某驾驶一辆小货车在路口撞倒一个骑自行车的人,他没有想办法把伤者送到医院抢救,而是逃逸。这一过程被路口摄像头拍摄下来。陈某迫于压力于两个星期后投案自首。经过交通部门责任认定,陈某应负全部责任,赔偿死者家属20多万元。由于小货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陈某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申请理赔,结果被保险公司拒绝。

  专家点评:大多保险公司对保险车辆肇事逃逸后申请理赔第三者责任险不予赔偿。尽管保险公司这一限制措施引起了保险界和法律界的争议,不过大多保险合同上还是有这一条款。

  疑问五:玻璃险该怎么投

  汽车玻璃最易损坏。飞石、冰雹、车祸或在贴膜过程中受热不均,都有可能对车玻璃造成损害;即使停在小区内,许多车主还会担心顽皮孩子足球将车玻璃当作球门。是否车上所有玻璃损坏都可以赔付?如果没有投保玻璃险,是不是一定得不到玻璃破损赔付呢?

  上文案例二中,女儿撞坏了自家奥迪车灯玻璃。王先生曾给新奥迪购买过玻璃单独破损险,但是保险公司告知这种情况下不能赔偿。

  专家点评:玻璃单独破碎险是专门为前后玻璃和车窗玻璃设计的险种,所以车灯或倒车镜单独破碎属于免责范围,保险公司不需要赔付。

  如果购买了车损险,则有可能获得赔偿。但是按照市场情况,投保全险一年的花费在2000-5000元不等。如果前一年没有出险,第二年续保时可以获得10%左右的优惠。相比较而言,一个车灯的修理费恐怕要高于第二年续保的优惠。遇到这种情况,投保人应该考虑哪个选择更加优惠。

  案例七

  华女士急刹车时,车内金属装饰物撞到风档造成玻璃破裂。虽投保了车损险和玻璃单独破损险,却没得到赔付。

  周先生也是急刹车时,副驾驶座上的朋友齐某不幸撞到前面挡风玻璃,造成玻璃破损,齐某还磕破了脑袋。购买了车损险的周先生得到了玻璃破损赔付。

  专家点评:虽然都是因为意外造成前挡风玻璃破损,但是破损原因不同,华女士被拒赔,而周先生得到赔付。因为保险公司规定,如果玻璃破损是由于车内物体造成,属于免责范围。

  通过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发生交通意外,即使在没有购买玻璃单独破损险的情况下,仍然有可能得到赔偿。原因在于,玻璃单独破损险是指停车和使用时造成的玻璃损坏,而意外事故造成的玻璃损坏应由车损险来负责赔付。

  疑问六:先卖车还是先转保险

  近年关于车辆转让、出售引发的保险理赔数量明显增加。对于

二手车买卖双方而言,应该通过怎样的程序操作,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到侵害呢?

  案例八

  今年4月,北京车主宋先生将自用帕萨特转让给刘女士,上午办好过户手续一小时后,刘女士驾车就被一辆货车撞了。宋先生先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称,该车已转让却没有通知保险公司,所以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刘女士更没资格要求索赔。

  专家点评:如果宋先生的汽车被撞,保险公司应该赔偿。但宋先生已把车卖给刘女士,所以保险公司有理由拒绝赔付。而刘女士虽然有损失,但她并非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所以也得不到保险赔偿。

  保险公司允许保险合同变更,但通知保险公司变更保单比较复杂,一定存在时间差,转让和变更合同不可能同时完成。那么在这个时间差中出现了保险事故,要不要赔?有保险公司要求被保险人在汽车转让前事先通知保险公司,然而汽车还没有转让,怎么变更保险单。保险单变更,转让却没有成功又怎么办?这一直是笔糊涂账。

  因此,为了保护购车人利益,如果要保险合同持续有效,那么车辆买卖双方在车辆过户之前应该办理保险单批改手续,来不及的话也应该在过户完成后及时提出保险单变更申请,并且一定要确认新保险合同生效,以保证在车辆过户过程中保险合同不会中断。

  疑问七:全车盗抢险能保些什么

  全车盗抢险是今年4月1日开始执行的

新车险规定中被新列入主险的一个险种。这个险种的关键词在于“全车”和“盗抢”。

  案例九

  陈某向朋友借钱做生意,但是投资失败无法归还借款。多次催讨未果后,朋友就偷偷开走了陈某的桑塔纳。投保了全车盗抢险的陈某及时报案,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但遭到保险公司拒绝。

  专家点评:根据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因与他人有民事、经济纠纷而致车辆被抢、被盗为责任免除。

  案例十

  前些时候,伍小姐的车被盗,暗自庆幸自己曾经购买了全车盗抢险,但她找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时,保险公司的赔付款却大打折扣。细问才知道,由于车钥匙、行驶证都随车一起被盗,所以赔偿金就打了折扣。

  专家点评:盗抢险中规定,被保险人丢失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每一项都要增加0.5%绝对免赔;丢失车钥匙增加5%绝对免赔。所以被保险人一定要保存好所有凭证和钥匙。

  疑问八:怎样挑选附加险

  新车险条例对附加险进行了规定和统一,使附加险保障范围得到规范,也使各家保险公司产品差异化程度变小,这种情况下该如何选择附加险呢?

  专家点评:新条款对附加险进行了规范,主要是为避免保险公司恶性竞争行为。同时也保护了投保人利益,减少因大众对保险规定不熟悉引发的纠纷。在产品同质化情况下,投保人要选择诚信度高、理赔程序规范成熟的大公司。

  但是新规定只对附加险进行了大致规定,不同公司的产品仍然有区别。比如车身划痕险,各家公司对承保车辆的车龄有具体规定,人保只承保车龄3年以下的车辆,而太平规定车龄为5年。投保人要根据自身情况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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