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董事高管遭诉讼赔偿渐多 董责险国内投保不足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 09:25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陈敏华) 越来越多前往海外上市的公司董事投保了董事责任险,而国内董事局成员则仍未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风险。中国董事学会秘书长朱长春昨天在沪接受采访时表示,董事责任险国内投保比例不足2%。

  朱长春这一数据是在中国董事学会指定中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为董事责任险种的专业经纪商时对外透露的,据称,国内目前总共有920万名董事,其中13300余人为上市公司董事,而真正已经明确意识到董事责任,购买董事责任险的人仅1000余名。

  按照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天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对董事和高管人员提起诉讼。“这预示着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小股东诉讼董事和高管。”朱长春表示,高管层的风险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同时数额也是非常巨大的。

  为了规避来自全球市场潜在的被诉和赔偿可能,国外公司大多选择投保董事责任险来转嫁风险,据称这一比例在46%左右。而国内目前投保比例非常小,仅介于1%-2%之间,除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被强制要求投保董责险外,前往香港、新加坡等海外上市的公司也部分意识到了潜在风险,但内地的上市公司为了节省成本,投保则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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