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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提醒不要抢购老三者险 以免受到损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 03:53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 李英辉)中国人保财险执行副总裁贾海茂在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从今年7月1日开始,配合着“交强险”的实施,各财险公司都将实行新款商业三者险和车损险。他提醒消费者,不要赶在7月1日之前抢购“老商业三者险”,以免受损失。

  他介绍,按照道路交通法第76条的规定,随着“交强险”的正式实施,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将开始实施“无过错”责任赔偿,即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即使是机动
车没有一点责任,也要承担一些赔偿责任。而商业三者险的特点是“过错责任”,如果机动车没有一点责任,保险公司是不会作出相应的赔偿的。虽然在保费上看上去实行“交强险”后需要缴纳的比以前的车险保费高了,但保障也更全面。消费者完全不必因此抢购“老商业三者险”。

  贾海茂披露,人保的新款商业三者险的条款调整范围不大,费率做了相应的调整。责任限额比较小的商业三者险保费下调的幅度比较大,责任限额高的商业三者险保费变化不大。与交强险不同的是,交强险条款和费率的制定是全国统一,没有体现地区差异,而新款的商业三者险是体现出了地区差异的。以人保为例,在制订商业三者险的费率时,是以省为单位进行确定的,各地的费率不同。北京的费率较低,以家庭自用车为例,保额为5万元的商业三者险的保费为6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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