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保单贷款盘活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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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 09:42 每日经济新闻 | |||||||||
指点迷津 秦晓华 每日经济新闻[2006-04-17] 贸易公司工作的吴先生最近碰到烦恼:股市日渐升温,自己也颇看好几只股票,偏偏手里缺少现金。理财顾问为他支了一招:不妨利用保单贷款,从保险公司或银行获取一部分现金,供短期应急。
原来,从2000年开始,吴先生就向保险公司购买了数份人身保险,每年支付保费1万多元。几年下来,保单的“现金价值”已累积至不小的数字,如用保单贷款的办法,可以为他借得一笔可观的现金。 保单质押贷款是保单所有者以保单作为质押物,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短期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贷款利息按照央行规定的利率复息计算。 目前,保单贷款在我国有两种方式:一是投保人可以直接从保险公司取得贷款,当贷款本息超过现金价值时,保险公司将止保险合同效力;另一种是投保人将保单抵押给银行,由银行支付贷款,当借款人不能到期履行债务时,银行可依据合同,由保险公司偿还贷款本息。 但是,并非所有的人身保险保单都可以申请贷款,必须是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 人身保险分为两类: 一类是医疗费用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此类合同属于损失补偿性合同,与财产保险合同一样,不可以作为质押物; 另一类是具有储蓄功能的养老保险、分红型保险及年金保险等人寿保险合同,此类合同只要投保人缴纳保费超过一年,人寿保险单就具有了一定的现金价值,这类保单即可以作为质押物。办理保单贷款的手续简便。通常来讲,对于投保人而言,不需要保证人和收入证明,只需带齐保单、身份证等证明,半个小时内就能完成所有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