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才莫忘缴两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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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 10:05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李茗) 如果您是实行人事代理的流动人才,是否及时为自己缴纳了今年的社会保险费?记者从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获悉,如果6月30日前您还未缴纳今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仅将蒙受加息造成的损失,还将造成医疗保险的享受时间推迟。 根据我省社会保险政策,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施行预缴制,养老保险当年预缴,医疗保险跨年度预缴,每年的截止期限为6月30日,推迟缴纳需要加收利息。也就是说,要享
据省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人才人事档案部负责人余俊杰介绍,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流动人才5万多人,经常有人错过时限而无法补缴社保费。在此他提醒流动人员,切记及时缴纳社保费,以免错过期限给自己带来麻烦。据悉,今年西安地区社会平均工资为1077元,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为2327元/年,医疗保险为1260元/年,上半年最后缴纳期限为6月30日。如果未如期缴费,按有关政策规定,养老保险将加收利息,医疗保险要推后半年享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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