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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提早规划少儿保险 (2)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9日 11:42 新闻晚报

  保额限制不可一概而论

  《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钱款限制,但是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死亡人身保险金额限额的通知》规定,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2002年3月22日,中国保监会又另行发文,同意以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为试点,将未成年人人身保险的死亡给付保险金额上限提高至10万元。

  对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死亡人身险的保额进行限制,其目的就是要保护被保险人的人身安全,避免由于道德原因给被保险人造成人身伤害。这里的限额仅限于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生存险并无此限制。

  因此,作为父母在给孩子购买保险的时候,应该明白这个限额属于哪一个方面。经济条件比较宽裕的家庭,不妨给孩子在生存险上多支付一点,为孩子的明天做好规划。

  险种组合防意外

  有些父母在给孩子购买保险的时候,首先看到的是回报。自己购买了几年的保险,保险到期后一共能从保险公司拿到多少钱,用从保险公司拿到的钱减去存在银行同期的储蓄所带来的收入,如果高,就认为自己所购买的保险划算;反之,就认为保险不好。事实上,这是典型的购买保险误区,把少儿保险当做一种投资,而非给孩子的保障。

  随着目前经济发展,过去因营养不良、感染性疾病导致儿童死亡的比例大大降低,与此同时,由于意外伤害导致儿童受伤和死亡的数量却呈上升趋势。交通事故、烧烫伤、气管异物等已经是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几种比较常见的意外伤害。

  因此,父母在给孩子购买保险的时候,应该首先考虑的是健康保障,其次才应是教育经费的规划。在保险设计时,可以采取逐年缴费的付费方式,购买具有分红功能的教育保险,同时再附加一些医疗和意外保障。

  结合财务规划

  一些人在孩子刚出生的时候,一箩筐地给孩子购买了许多保险。刚开始的前几年保费还可以交纳,可是随着时间的变动,家庭应对的外界环境也在改变,一旦遭遇父母失业、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极有可能导致孩子的教育保险基金无法准时交纳。

  如果此刻选择退保的话,前几年投入的保险费用都会受到损失;若继续保持保险,可能家庭生活质量发生变化。每个父母都希望孩子接受最好的教育,拥有更为远大的未来。教育费用越来越昂贵,读个大学更要花费10多万元。更不必说对孩子爱好的培养,像游泳、弹琴、请家教等诸如此类高昂的开支也是一笔巨大的款项。

  因此在给孩子选择保险规划时,一定要结合夫妻双方的实际财务状况,避免盲目购买保险,而影响了家庭的生活水平。业内人士认为,一般年收入的10%———20%左右购买保险是一种正确的选择。

  主持人关注:

  现代家庭不少父母为孩子买了保险,但大家是否知道,投保少儿险也有技巧。一般说来,应该早买,毕竟从寿险费率的设定来看,年龄越小投保,所缴保费就越便宜,所买的寿险就越划算。

  在购买保险的时候,费用不宜太高、交费期不宜太长,切忌互相攀比,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量入为出。有些险种看上去很好,但仔细计算就会发现费用较高,家长在选择时要擦亮眼睛;交费期不宜太长,因为孩子长大后应该自己选择适合的保险;另外,交费期限一般情况下越灵活越好,如年交、三年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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