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 掐住时间赢金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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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 15:40 东方网-劳动报 | |||||||||
小胡,前年7月份乘坐旅游大巴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他左腿骨折。今年小胡整理书柜时,突然发现自己在前年5月份买的一年期的意外险保单,这让他万分懊悔。他以为,时间隔得太久,自己当时发生的意外不能理赔了。可是最近遇上一个朋友却提醒他尽快向保险公司理赔,按照保险条款规定,像他的这种情况,只要从发生事故当天起2年内均可理赔。小胡深有感触地感叹道,差点就让自己的权益白白溜走了。
其实,在保险条款中,有很多至关重要的时间节点,关系到投保人的切身利益。但市民往往对这些时间概念不清楚。《保险法》中明确得到界定的时间概念有犹豫期、观察期、理赔时效、复效期等等。掐住这些关键的时间点,买保险、理赔才能有的放矢。 犹豫期:10天到15天 季先生前不久投保一份价格不菲的保险产品。两天后,仔细考虑了自己的实际情况,就开始后悔。但想想既然已经购买了,只好作罢。 事实上,目前各保险公司在投保人购买保险后,一般都会给予10天至半个月的犹豫期。 犹豫期也叫冷静期,是指在投保人、被保险人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可以无条件要求退保。这是为了防止客户因一时冲动而做出购买保险的决定。因此投保人应充分利用犹豫期,冷静考虑自己投保的险种、期限和保障功能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如有不满意处,应在犹豫期限内与保险公司协商、进行变更或要求无条件退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财智建议:●收到保险单后,投保人应亲自填写保单回执。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认定,是以回执日期为起始日进行计算的。 ●各家保险公司要求对购买投资连结险和分红险的客户进行电话回访。投保人可以将自己从代理人处了解的权益,通过电话,在回访人员那里进行核实。 ●万一要退保,投保人无需任何理由。办理该项业务时,须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口头请求无效。 交费宽限期:60天 李小姐为自己购买了重大疾病险,每年交费5000多元。今年,即第4年交费的时候,李小姐因为经济原因,一时间拿不出这笔钱。为此,这几天她都心急如焚,不知如何是好。 李小姐的焦急,源于对保险的交费宽限条款和相应的交费宽限期不了解。其实,她只要在余下的60天内交费便可。 交费宽限期条款指保险人在投保人未按期交付保险费的情况下,给予其补交所欠保费的机会,暂不行使解约权,仍维持合同效力的一种合同约定。我国法律或合同约定的宽限期一般为60天,从保险代理人进行催告之时开始计算。宽限期条款意味着,当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各期的保险费时,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予负责,但要从保险金中扣回所欠的保险费。同时,在宽限期内的任何时日,投保人都可以到保险公司交纳保险费,且不计利息。 财智建议:●勿错过交费宽限期,如果晚了一天,保单就宣告中止。如果要继续投保,便要办理复效,这可能会影响到原先条款内容的更改。 ●复效时仍然要补交先前未交的保费及相应的利息。 复效期:两年 复效是指对于已经失效的人寿保险单,在一定时间内经投保方提出申请,保险人同意恢复合同效力的行为。复效的时效是两年。两年后,保单终止。 需要注意的是:复效与宽限期条款有明显的区别。在复效期内,合同效力虽未终止,但也不成立,属于中止状态,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予赔偿;而在宽限期内,合同效力依然存在,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依然要赔,即使这时被保险人还没交过期保费。 对投保人来说,恢复原保险合同的效力往往比重新投保更为有利。特别是效力中止或失效后如果被保险人已经超过投保年龄限制时,也只有通过保险复效的办法,才能继续享有参加保险的权利。 财智建议: ●若复效,要保险公司重新审核,可能还要重新体检,手续较为繁琐。 ●复效可能导致原先保单的内容变更。比如原先的保单规定2年后被保险人自杀,将获得全额理赔。可是如果投保人办理过复效,那么从复效期开始算的2年后被保险人自杀才能获得全额理赔。 ●复效后,原先的附加险就终止了。因为附加险只有一年期限,而复效期需2年,所以附加险谈不上复效概念。超过交费宽限期,附加险便告终止。 观察期:60天到90天 除了因意外伤害造成住院治疗的费用外,一般的住院医疗保险,在承保时保险公司都有观察期,或者称作免责期。即因疾病发生住院的时间必须在保险合同生效且过了保险条款规定的观察期。在观察期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概不负责。 根据各公司各产品在精算时的设计,观察期一般有60天、80天、90天等等。保险公司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防范投保人带病故意投保。 财智建议:●投保人在投保的时候应看清楚保险条款中的相关规定。在2003年出现“非典”疫情的时候,相关保险的观察期曾经缩短到10天。 理赔时效:两年到五年 按《保险法》规定,寿险类的理赔时效为五年,除寿险外的险种理赔时效则是发生事故当天起的两年内。所以就像文章开头的小胡,保单虽然过期,但是仍然能够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但是,保险公司真正接受理赔则要至少在保单签订一年以后。 朱先生去年为自己购买了两份重大疾病险,去年年末,朱先生因急症发作,不幸身故。按照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该向朱太太赔付20万元。但朱太太真正拿到手的只有2万元赔偿和交给保险公司的保费。这主要因为按照保险合同双方约定,如果投保人购买了一定年限的定期寿险,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高残,只可获得相当于投保金额10%的保险金给付以及所缴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财智建议:●短期内离世等等都是非人力的客观因素,亲友在悲痛之余还不一定能够得到全额的赔付。条款无情,不过大家还是应该理智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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