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勇:交强险绝对是有很大利润空间的,否则为什么我们为什么促成了保监会2008年调高保额,又为什么那么多的外资抢着要进来?
2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保险系教师万暄:交强险即使有利润
也用不上“暴”字,即时有亏损也用不上“巨”字。
3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
交强险条例规定的不盈不亏原则是指在费率审批环节。而监管机关则要来审核这个结果,如果盈利,要看盈利的多与少和原因;如果亏损,要分析亏损的大与小和原因,然后考虑是否调整费率或者调整责任限额。保监会作为监管机关,按照条例的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对交强险实行分开管理、单独核算,出发点是维护投保人的利益。
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委员、劳动经济学院副院长朱俊生教授:强险年度财务报告和精算报告颁布之时,有关交强险的口水仗就会风云再起。一方面,保险公司继续陈述经营的不易;另一方面,一些人士却继续质疑交强险数据的真实性、经营费用的合理性以及信息披露制度与审计制度等。但是,归根到底争议的双方都是交强险不合理制度安排的牺牲品。一方面,交强险要贯彻"不盈不亏"的原则;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又要商业化运作。如果是商业化运作,那么保险公司赚取合理的利润就天经地义,但这与“不盈不亏”原则存在着冲突和矛盾。事实上,公众对交强险质疑的根源恰恰在于交强险经营模式的内在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