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7〕222号)、《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保监发〔2017〕60号)文件要求,现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保险公司名单公告如下: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保险公司名单
公司名称 |
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责任保险事业部 |
周磊磊 |
010-85176378 18601188669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重要客户部 |
岳巍 |
010-57611791 15201292047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政保业务部 |
苏占伟 |
021-33962908 18701900016 |
注:上述保险公司均可以出具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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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琰 SF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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