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为掌握各公司上半年业务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加强保险市场调控、促进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措施,现请各保险公司报送上半年业务发展计划完成情况,有关要求如下:
一、报送内容:上半年业务计划完成情况表(详见附件)。寿险公司保费收入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实施后的口径报送。
二、报送时限:2012年7月6日前。
三、报送方式: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我局统计研究处,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circyntj@126.com。
联系人:李静文
电 话:0871-3143893
传 真:0871-3143552
附 件:《2012年保险公司业务发展计划完成情况表》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附件:
2012年保险公司业务发展计划完成情况表
保险公司名称(签章):
单位:万元
科目
上半年完成情况
同比增速
年初全年业务发展计划
完成进度
预计全年实现保费收入
预计全年增速
保费收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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