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针对部分公司销售误导自查自纠工作不够深入细致的现状,福建局提出了“全覆盖”的工作要求,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以销售人员为主体,要求自查工作要分解落实到公司所有员工,特别是每一位个险营销员、银保专管员和电销专员都要对自身销售的业务进行深入自查,并向所在机构提交自查报告。
二是以已售保单为对象,要求销售人员对2011年1月1日起至检查日止,所销售的所有保单逐一进行误导风险排查。针对“孤儿保单”,要求公司指定专人进行检视。
三是以销售行为为重点,销售人员的自查要针对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混淆保险产品概念、承诺及夸大产品受益、欺骗和隐瞒合同重要事项、代签名、代抄录风险提示语句等问题开展重点核查,各公司要设计专门自查表以方便和规范自查工作。
四是以奖惩措施为引导,鼓励销售人员自查中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在处理时给予从轻、减轻甚至免于处罚的监管政策;对于自查不认真、不主动的销售人员,一经发现存在误导问题,将从重处罚。同时,还要求公司制定配套措施,在销售人员品质管理上予以区别对待。(杨智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