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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财险公司接车险报案3日内须强制立案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0日 17:03  人民网微博

  人民网北京3月20日电(记者 张文婷 朱瑶)保监会日前发布《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明确了财险公司接到车险报案后3日、非车险报案后15个工作日须强制立案。

  《规范》要求,建立由财险总公司直接管理的、独立于省级公司的接报案中心。财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应及时在理赔信息系统进行立案处理,系统应设置车险案件超过3日尚未立案,则强制自动立案。非车险案件应于报案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立案(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对没有在规定日期内立案的车险和非车险案件,保险公司应通过理赔系统进行估损赋值,赋值金额参考历史同类案件的案均结案金额或其他合理统计量。

  《规范》还对准备金评估全流程管理进行了梳理,对基础数据的整理与校验,精算模型、方法、假设、因子的选取,风险边际的计量,保费充足性测试与准备金回溯检验以及准备金结果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规范》同时阐明了准备金管理相关各方的责任和义务,特别对精算师进行独立职业判断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了细化,明确了总精算师(精算责任人)在准备金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名词解释:

  准备金是保险公司为保证如约履行未来赔偿责任而提取的与其承担保险责任相对应的资金准备。科学、合理并充足提取准备金是公司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与科学管理的基础,但由于准备金评估的复杂性,部分公司存在准备金提取不充足、提取过程不规范的情况,给保险行业稳健经营、抵御风险造成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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