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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保监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0日 20:25  保监会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保监会信息公开办法》,现公布2010年度福建保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保监局网站(http://www.circ.gov.cn/)下载。如有疑问请与福建保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11号宜发大厦22层,邮编:350003,电话87871590,传真:87809128)。

  一、福建保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综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增强政府机关行政透明度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和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机关工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具体体现。2010年,在中国保监会的领导下,福建保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建设,明确责任,完善机制,积极建立健全本部门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办法,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2010年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0年,我局还以提高工作透明度,强化社会对保险监管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执行福建保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人员和相关配套设施;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层级审批程序,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规程和审批表,切实保证应公开信息及时、完整公开,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福建保监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3条。具体包括:

  1.规范性文件2条;

  2.行政职能履行信息815条。包括:行政许可结果775条、行政处罚40条;

  3.工作动态信息474条。包括:保险监管工作动态245条、公告通知22条、行业要闻207条;

  4.统计类信息1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0年,福建保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2010年,福建保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2010年,福建保监局没有对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制度、规范流程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形式、渠道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信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信息公开的流程和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按照中国保监会《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保监厅发〔2010〕78号)、《关于派出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厅发〔2010〕85号)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专项检查,堵塞漏洞。

  (二)完善信息工作机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三)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加快信息公开的频率,及时更新网站信息;梳理信息内容,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

  (四)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

  通过阅读群众的来信,及时了解社会公众对保险业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困难所在,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

  (五)创新信息公开渠道

  在抓好福建保监局官方网站这一信息主渠道的同时,探索利用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手机信息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研究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可行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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