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中介〔2011〕214号
李玉美、殷建辉、柴新鑫、蔡东美:
你们提交的浙江环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浙江环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李玉美出资620万元,出资比例为62%;殷建辉出资360万元,出资比例为36%;柴新鑫出资10万元,出资比例为1%;蔡东美出资10万元,出资比例为1%。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湖墅南路505号中华保险大厦608室。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 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二) 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
(三) 再保险经纪业务;
(四) 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五) 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殷建辉的执行董事和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公司须持本批复及中国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方可开业。
八、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