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防范风险,有效遏制各类案件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精神,贵州保监局迅速部署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工作,要求各保险分公司按规定完成案件责任追究办法的报备、实施,以及案件责任追究情况的报告工作。同时,比照保险分公司案件责任追究执行的时间、内容和要求,对保险中介机构案件责任追究办法的制定、报备和实施,以及案件责任追究情况的报告工作提出要求。另外,为确保《指导意见》的落实,贵州保监局在局内建立了案件责任追究的分工协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要求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责,加强协调、沟通,保证案件责任追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