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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外资股份的批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2日 16:29  保监会网站

  保监发改〔2010〕319号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定向增发股份的请示》(信泰函〔2010〕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株式会社(Mitsui Sumitomo Insurance Group Holdings)认购你公司增发的45,854,987股普通股,占你公司增资后总股本的7%。

  二、外资股东参股你公司后3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三、你公司应在我会下达批复后的2个月内完成验资,并到我会办理注册资本变更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验资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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