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产险〔2010〕208号
劳合社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2010年度劳合社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与劳合社进行转分保关联交易新增辛迪加的请示》及相关补正材料(〔2010〕1479、1708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自发文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与劳合社的再保险关联交易中新增辛迪加33。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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